8月1日,国务院《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发布,并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条例的颁布实施,显示了政府对行政机关厉行节约的重视。
近年来,“办公室浪费”在一些行政机关有所抬头,表现在花钱大手大脚,用起公物随心所欲,人为浪费办公用品,频繁更换办公设施等。
“俭以养德”。“办公室浪费”看似琐碎,其危害不可低估。它不仅浪费有形的钱物,更为重要的是销蚀了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在全民节能行动中,作为资源和能源重大消费团体的各级行政机关,理应成为勤俭节约的模范。
我们常说“上行下效”。各级行政机关对社会具有重要导向和示范作用,提倡建设“节约型社会”,首先要建设“节约型机关”。而建设“节约型机关”,领导干部是关键。各级干部应牢记“两个务必”,带头厉行节约,坚决制止和反对一切浪费行为。比如,日常工作不讲豪华,讲求节约习惯和节能意识;重大决策强化成本意识、效益意识,做到科学决策、谨慎而行。每名机关干部更应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使节约成为一种习惯。
要把节约行为真正落实到各项工作中,还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管机制。首先,要把节约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明确各级机关节约工作职责,形成机关人员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其次,要建立完善各类消耗限额,加强经常性监督检查评比,有效控制经费和物资使用。第三,要建立健全奖惩激励措施,加大艰苦奋斗、厉行节约教育力度,构筑机关节约的长效机制。
“奢侈之费,甚于天灾”。各级机关应以对社会和国家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树立节约意识,努力建设节约文化,致力倡导节约文明,带头营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工作环境和舆论氛围。
来源: 中国石油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