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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节约型政府,才有节约型社会
转自:中国信息报 时间:2008年6月17日

    近日,湖北省首次公示该省部分省直机关办公建筑能源审计结果,包括湖北省建设厅、交通厅、发改委在内的20个省直机关办公楼,每年每平方米的平均耗电量为80千瓦时。与普通民宅平均每年每平方米20-30千瓦时的耗电量相比,机关办公建筑能耗平均比民宅高3至4倍。

    机关耗电量≈4倍民宅耗电量,这个数字应该说既让人吃惊,却又在“情理”之中。在去年6月份由《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完成的一项读者调查显示,90.3%的人认为政府的浪费现象比个人更严重。而且,这种浪费现象也并不单为湖北省所独有。北京市对全市48家市、区政府机构2004年的能源消费进行调查显示,48家政府机关的人均年耗能量、人均年用水量和人均年用电量分别是北京居民的4倍、3倍和7倍。其中,政府机构的人均年用电量最高值达到9402千瓦时,相当于北京普通市民488千瓦时的19倍。

    按说,政府也是由若干公务员个体构成,而且,政府整体中的个体比社会整体中的个体,在文化素质、教育水平以及个人修养等方面还都相对较高。其实,政府中的个体同时也是普通市民。那为何作为普通市民的个体,在自己家中尚知节约,而一旦进入政府这个整体,就陷入一种浪费集体无意识状态呢?

    道理很简单,在自己家,电费要自己掏腰包。但在单位,用啥都是政府买单,无关个人痛痒,使人们丧失了对于公物的价值敬畏,政府办公楼里的电和水成为一块“公地”,政府机关的浪费也成为一种见怪不怪的“正常现象”。

    回到机关耗电量≈4倍民宅耗电量的事实,如果以此类推,政府机关人均公款吃喝的费用是普通市民人均食物消费的多少倍?政府机关人均用于公务车辆的费用是普通市民人均交通费用的多少倍?政府机关人均公款旅游的费用又是普通市民人均旅游费用的多少倍呢?再做个假设,如果少一些华而不实的庞大政绩工程,会节约多少水、多少油、多少电、多少地?如果少一些奢华的公款吃喝,又会节约多少钱粮酒水呢?

    众所周知,中央国家机关今年的公用经费支出一律比预算减少5%,用于抗震救灾。但是如何才能切实做到公用费用支出减少5%?笔者以为,首先应该从拉平机关耗电量≈4倍民宅耗电量这个不等式开始做起。我们应该意识到,从某种意义上说,节约也是一种廉政。有节约型政府,才有节约型社会。
 


(编辑:厦门节能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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