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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基本达到节水型城市要求
转自:市政府网站 时间:2008年5月7日

  记者昨日从市节水办了解到,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创建节水型城市的工作,我市日前成立创建节水型城市领导小组,由副市长裴金佳任组长。

  厦门是水资源短缺的城市。根据预测,到2010年,我市资源性缺水约为1亿立方米/年。要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厦门必须向节水型城市转变。创建节水型城市是一项综合系统工程,既要有经济、技术政策相配套,又要有行政、法律手段相配合。我市很早就按照节水型城市标准的要求开展了各项工作,近年更是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据了解,今年我市广泛组织动员全市力量开展创建“节水型社区”、“节水型企业”和“节水型单位”活动,推动节水产品认证,强制推广使用节水器具,开展水量平衡测试,实施用水定额标准,严格计划用水指标管理,并于今年申报第四批“全国节水型城市”。

  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共三大类19项指标,其中基础管理指标40分,技术考核指标60分,鼓励性指标6分,总计106分。近日,市节水办对照《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进行自评,初步得出我市各项考核指标总分超过90分,已经基本达到节水型城市要求,其中一些指标远远优于标准。譬如“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指标,标准要求不低于75%才能得分,我市已达到90%;“万元地方生产总值取水量(立方米/万元)”一项,标准要求“低于全国平均值50%”,而我市的该项标准只有全国的百分之十几。
 
 


(编辑:厦门节能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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