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淘汰高耗能产品设备 >> 政策法规
国家发改委公告: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列入淘汰类产品
转自: 时间:2008年5月28日

2008年 第33号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国办发[2007]72号)关于“从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的要求,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05年第40号)的“第三类淘汰类,二、落后产品,(八)轻工”中增加一条:9.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2008年6月1日)。现予以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八年五月十三日

 


(编辑:厦门节能中心)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