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府〔2008〕10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创建节水型城市的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创建节水型城市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裴金佳 厦门市副市长
副组长:朱子鹭 厦门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庆儿 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吴振志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周国荣 市水利局副局长
刘绍清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康 涛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林建造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 伟 市规划局副局长
庄世坚 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许建良 市统计局总统计师
杨品香 市物价局副局长
任 勇 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有福 市农业局副局长
姚冠华 市卫生局副局长
陈海疆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吴春生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洪本祝 市外商投资局副局长
白玉渊 思明区政府副区长
林 健 湖里区政府副区长
蔡顺驰 集美区政府副区长
邱武伟 海沧区政府副区长
叶振杉 同安区政府副区长
胡亮信 翔安区政府副区长
廖晁诚 市广播电视局副巡视员
邵铁鹰 市经济发展局调研员
苏淡城 厦门水务集团副总经理
李泉水 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处理创建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建设与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吴振志副局长兼任。周国荣副局长、邵铁鹰调研员、苏淡城副总经理和李泉水主任、黄景岁副处长担任副主任。办公室下设两个工作组,负责抓好创建节水型城市的具体工作任务,具体组成如下:
(一)基础管理指标协调工作组
组 长:陈庆儿 市市政园林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副组长:吴振志 市建设与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徐 瑾 市建设与管理局城管处处长
吴景岁 市市政园林局给排水管理处副处长
王玉宗 市委宣传部宣传处处长
蔡慧敏 市财政局企业处副处长
王文格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前期办主任
郑 平 市规划局市政处副调研员
薛东辉 市环境保护局湖里分局副局长
沈盛湘 市水利局水政监察支队科长
杨志升 市经济发展局办公室主任科员
苏淡城 厦门水务集团副总经理
吴泉水 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办公室主任
由市市政园林局负责牵头实施。
工作职责:
1、进一步完善《厦门市给水专项规划》和《厦门市城市节水专项规划》,加大供水、节水监察力度,建立更为科学、合理的供水、节水管理秩序。(责任单位:市市政园林局,协办单位:市建设与管理局、厦门水务集团、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办公室)。
2、健全节水管理网络和机构,落实节水的行业管理。(责任单位:市建设与管理局,协办单位: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
3、加强替代水资源利用工作,制定污水处理后回用、中水利用的规划,出台相应的配套法规和政府扶持政策。(责任单位:市市政园林局,协办单位:厦门水务集团、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发展局)。
4、建立完备的节水指标统计、考核体系,完成节水管理计算机管理应用系统的开发工作,加强城市用水与经济增长的对比分析,为用水宏观调控提供科学依据。(责任单位:市建设与管理局,协办单位:市统计局、厦门水务集团、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办公室)。
5、加强节水科研和设施建设,每年确立1至2项节水科研课题,组织科技攻关,重点解决工业废水处理,节水工艺改造等的技术问题。(责任单位:市建设与管理局,协办单位:厦门水务集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发展局、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办公室)。
6、加大节水器具的管理力度。对新建住宅选用的卫生洁具进行验收,查处销售使用淘汰洁具的单位。对在用的耗水型器具逐步实施改造。适时发布节水型用水设备、设施、器具和淘汰产品名录,加强市场指导。(责任单位:市建设与管理局,协办单位: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经济发展局、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办公室)。
7、深入开展水量平衡测试工作,制定城市生活和工业生产用水定额,逐步完善用水定额标准。(责任单位:市建设与管理局,协办单位:市经济发展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办公室)。
8、加强对水环境的综合整治,贯彻落实"保护水源,截流污水,集中治理,引入净水,合理排放,加强管理,节约用水"的方针,确保城市取水水源水质。实施水污染物产生至排放的总量控制,加强重点污染源的治理和监管。(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协办单位:市市政园林局、市水利局)。
9、提高节水科学管理水平,建立节水指导。(责任单位:市建设与管理局,协办单位: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办公室)。
(二)技术考核指标协调工作组
组 长:吴振志 市建设与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徐 瑾 市建设与管理局城管处处长
王玉宗 市委宣传部宣传处处长
王文格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前期办主任
黄景岁 市市政园林局给排水管理处副处长
蔡慧敏 市财政局企业处副处长
郑 平 市规划局市政处副调研员
沈盛湘 市水利局水政监察支队科长
杨志升 市经济发展局办公室主任科员
吕嘉扬 市环境保护局总工办副主任科员
李 薇 市统计局综合处副主任科员
苏淡城 厦门水务集团副总经理
李泉水 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办公室主任
由市建设与管理局负责牵头实施。
工作职责:
1、提高城市计划用水率。必须对全市六个区非居民生活用水实行全面的计划管理。(责任单位:市建设与管理局,协办单位:市经济发展局、厦门水务集团、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办公室)。
2、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率。要下大力气,花大投入解决城市污水处理后回用的政策、经济、技术问题,逐步实现污水资源化。(责任单位:市市政园林局,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非居民城市公共生活用水重复利用率。要在用水单位逐步推广水量平衡测试工作,建立非居民生活用水重复利用率考核制度,制定冷却水循环系统的管理办法,提高非居民生活用水重复利用率。(责任单位:市经济发展局,协办单位: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办公室)。
4、城市供水管网漏失率。供水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和对供水管网的维修养护,及时做好爆漏抢修工作;要加强对供水管网的动态管理,实施分区装表考核;加大测漏人员、设备的投入;加快对老管网的改造步伐,积极探索并推行对农村供水的有效管理模式;做好绿化养护等用水的装表计量和收费工作;加大对偷盗用水的执法管理力度。(责任单位:市市政园林局,协办单位:厦门水务集团)。
5、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要加强对工业生产中落后的高耗水陈旧设备的淘汰,特别是加强对印染行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的提高;要加强冷凝水回收利用力度,使我市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进一步提高。(责任单位:市经济发展局,协办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厦门市人民政府
二OO八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