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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节能简讯2006年第1期
转自: 时间:2006-1-20 12:05:53

 

 厦  门  节  能  简  讯

 

 

厦门市节能监测技术服务中心编     2006年第1期(总第45期)

网址:www.xmecc.com         电话:5126891                   2006年1月18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通知

国务院召开会议研究进一步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

我市参加建设节约型社会展览获最佳组织奖和最佳设计奖

※ 厦门市法制局法规处到我中心调研节能立法工作

我中心到厦门来雅百货公司举办节能知识讲座

 

 

国务院办公厅出台

《关于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于20051225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意见》(国办发〔200561号)。《意见》指出:

要充分认识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重要性,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符合我国能源供给实际和大众消费水平,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措施,不仅有利于缓解能源紧张状况,保护环境,而且有利于培育我国汽车工业自主品牌,提高国际竞争力,对于促进汽车产业可持续发展,落实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要制定鼓励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发展的产业政策,要按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积极鼓励低油耗、低排放、小排量、小型化、高动力性汽车的生产和投资;

要制定鼓励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消费的政策措施,引导、鼓励消费者购买和使用低能耗、低污染、小排量、新能源、新动力汽车;

要取消针对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各种限制,不得以缓解交通拥堵等为由,专门对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采取交通管理限制措施;更新出租汽车车辆时,要在满足乘用功能的基础上,积极鼓励选用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不得出台专门限制小排量汽车的规定,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地方保护措施。清理有关限制性规定的工作必须在20063月底前完成;

要引导公众树立节约型汽车消费理念,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在能耗、性能、安全、操作、停车、价格等方面的优点,树立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良好信誉,鼓励消费者优先购买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

要加强领导和督促检查,各地要明确牵头部门,严明纪律,加强监督检查,突出抓好取消针对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各种限制等工作并确保按期完成。

 

 

国务院召开会议研究进一步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

 

20051216,国务院召开会议,听取建设节约型社会部际联席会议工作汇报,总结工作,研究部署明年任务,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出席并讲话。曾培炎指出,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当前,要以节约能源资源为重点,加强规划和政策引导,明确工作责任,采取有力措施,2006年务必取得明显成效。

曾培炎说,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十一五”期末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的能源消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0%左右的目标。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的重要决策,按照温家宝总理在全国建设节约型社会电视电话会议讲话的要求,坚持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以节能、节水、节材、节地、资源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为重点,依靠体制改革和技术创新,全面推进能源资源节约。

曾培炎强调,推进能源资源节约要着力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强化规划的指导作用,要把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作为“十一五”规划的重要内容,明确提出未来五年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二是积极调整产业结构,严格控制高耗能、高耗材、高耗水产业发展;三是大力开展节能降耗,突出抓好钢铁、有色、煤炭、电力、石油、化工、建材、纺织、造纸等重点行业的节能、节水工作,实施节约和替代石油、热电联产、绿色照明等10大重点节能工程;四是不断推进技术创新。要着力开发有利于节约能源资源的关键技术,组织实施重大示范工程,加快节约能源资源的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五是加快完善体制机制。要抓紧制定和修订促进能源资源有效利用的法律法规,综合运用财税、价格等政策手段,促进全社会节约使用和合理利用能源资源。

 

我市参加建设节约型社会展览获最佳组织奖和最佳设计奖

 

20051217---26日,国家发改委、中宣部、全国人大环资委等13家单位在北京展览馆联合举办全国“2005建设节约型社会展览会”。我市精心组织参展,并获最佳组织奖和最佳设计奖。此次我市的参展工作由市经发局、市循环办牵头组织。

 

厦门市法制局法规处到我中心调研节能立法工作

 

200615下午,市法制局法规处丁处长、市经发局综合法规处阮处长等一行4人到我中心调研,就如何推动我市节能立法工作进行探讨。节能中心官主任介绍了中心开展的节能监测监察、节能技术推广、节能宣传培训等情况,并对我市出台节能法律法规的必要性进行了汇报。丁处长表示,节约能源资源已成为我国的基本国策,我市节能立法的必要性是不容置疑的,关键是落实可行性问题,他希望市经发局综合法规处、节能中心等牵头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并表示将全力支持开展节能立法工作。

 

我中心到厦门来雅百货有限公司举办节能知识讲座

 

为加强节能知识和技术的普及推广、促进企业节能管理,受厦门来雅百货有限公司的邀请,我中心于2006111在该公司进行节能讲座,内容包括节能形势与节能政策、节能的重要意义、中央空调节能技术、照明节电技术等。来自厦门来雅百货中山店、嘉禾店、SM店、晋江SM店的60多名现场管理和工程技术人员参加了讲座,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抄送:省经贸委环资处、市人大财经委、市府办、市经发局、市财政局、

市发展计划委、市建设与管理局、市环保局、市科技局、厦门电业局、各区经贸局、全市280户主要用能单位。   (印数300份)

                                              


(编辑:厦门节能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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