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节能简讯
[2005年节能宣传周专刊]
2005年第5期(总第36期)
厦门市节能监测技术服务中心编 2005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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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期 要 目
※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发出关于开展2005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市经发局与双十中学联合举办节能有奖征文活动
※第三期能源管理员培训班于节能宣传周期间举办
※节能先进企业(单位)系列报道
※节能宣传站设在SM城市广场
※市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悬挂节能宣传标语口号的通知
※市经发局发文公布2005年全市重点用能企业名单
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发出关于开展2005年
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2005年2月5日,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发出《关于2005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2005]192号),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经研究,定于今年6月12日至18日举办2005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活动的主题是“全民动员,共建节能型社会”。
通知要求:1、在宣传周期间,要集中宣传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能源形势,宣传坚持节约优先、效率为本,走跨越式节能的重要性。宣传节能在可持续发展中的重大战略意义,宣传国家有关节能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宣传节能的先进典型和经验,表彰在节能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查处和曝光严重浪费能源的行为,形成强大的舆论宣传声势。2、宣传活动要面向基层,贴近公众,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包括企事办单位、机关、社区、学校等,大力开展群众性的节能创建活动,创建节能型企业、节能型政府、节能型社区、节能型学校,要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增强全民自觉节能的意识。3、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共青团组织要在中小学校和高校广泛开展节能宣传教育活动。在中小学积极倡导开展节能讲座、节能日记、节能知识竞赛、校园(家庭)节能小调查、节能小宣传员等实践活动,在高校组织开展以节能为主题的青年志愿者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通过学生影响家庭,影响社会。4、各级科技部门要积极宣传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成果,通过举办各类专题研讨会、技术交流会、成果展览会等,宣传重大节能技术和产品应用所取得的节能效果。5、各级环保部门要积极宣传节能对改善环境的重要意义及先进典型案例,加强执法监督力度。6、各级工会组织要开展以节能为主要内容的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通过广播、宣传栏、交流会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岗位节能、降耗增效”活动。7、中央和地方各主要新闻单位要把节能宣传作为宣传周期间的宣传重点,制定宣传计划,开辟专栏、专题、专版、公益广告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作用和监督作用。
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发展计划委等八部委转发了国家发改委的通知,并要求我市的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开展形式多样的节能宣传活动。
市经发局与双十中学联合举办节能有奖征文活动
为配合2005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在青少年中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厦门双十中学决定自2005年5月12日~6月6日联合举办节能有奖征文活动。征文题目:节能我也能;征文体裁为记叙文或议论文;征文对象是双十中学在读学生。征文内容要求学生结合个人在家庭或学校、社会生活的实际,联系节约能源的事例,宣传“节约能源、人人有责”,“全民动员,共建节能型社会”,提倡写真人真事、真情实感。主办单位将组织专家对应征文章评奖,并将优秀文章推荐给《海峡导报》或网站发表。
第三期能源管理员培训班于节能宣传周期间举办
本期培训班由厦门市经济发展局联合厦门电业局共同举办,将于6月14日-15日在厦门电业局三楼会议室举办。培训的对象为全市三星级及以上的宾馆饭店,大型商场、写字楼(含政府及资金为财政支持的办公楼)等单位的节能工作分管领导及技术人员。
培训内容包括:我市节能政策与有序用电管理,酒店节能管理,中央空调系统节能技术,中央空调余热回收技术,畜冷技术,照明节电技术,合同能源管理等。
培训后经考核合格,由市经济发展局统一颁发“厦门市能源管理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组织节能先进企业(单位)系列报道
报道的对象是今年省经贸委(或市政府)表彰的节能先进企业(单位),共报道四家企业,分别是:厦门翔鹭化纤公司、厦门华夏国际电力公司、厦顺铝箔公司和厦门东纶集团公司。安排新闻媒体记者(厦门电视台、厦门日报、厦门商报、海峡导报等)到企业现场采访、录相。在宣传周之前采访制作完毕,宣传周期间播报或刊登先进事迹,形成节能宣传系列报道。
今年的节能宣传站设在SM城市广场
“节能宣传站”是节能宣传周的系列活动之一。今年的宣传站地点设在SM城市广场东门长廊,时间是6月12日10:00—16:00。
宣传站现场将有丰富的宣传内容,主要有节能政策、节能技术咨询、节能产品展示、分发“市民节能手册”、有奖猜谜等。届时会有我市的节电器、太阳能热水器、节能灯具、节水器具、空调、冰箱等生产经营单位携带他们的产品到现场进行展示和宣传。
“节能宣传站”由市经济发展局主办,市节能中心承办,同时还邀请市电业局、节水办等单位参加。
节能宣传手册在宣传周期间分发给广大市民
在宣传周活动到来之前,市经发局委托市节能中心制作了精美的节能宣传小册子:《市民节能手册》和《节能政策与技术导向》,宣传周期间免费向广大市民赠阅。
《市民节能手册》侧重于跟广大市民生活用能有关的内容。有家用电器节能知识、绿色照明、能源效率标识、我国能源形势及节能的意义等。
《节能政策与技术导向》的内容侧重于国家及省、市的节能政策及节能技术导向。政策方面包括:资源综合利用政策、“蓄冷”空调政策、百家企业节能工程政策等;技术导向方面包括:中央空调节能改造、电机系统节能工程项目、热电冷三联产及分布式电源项目、余热(余能)回收利用项目、蓄冷(蓄热)技术、绿色照明技术、供热系统节能改造技术等。
市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悬挂节能宣传标语口号的通知
为配合全市节能宣传周活动,营造节能宣传氛围,市政府办公厅于5月9日发出通知,要求我市各有关政府部门、窗口单位、重点用能企业于6月12日至18日在沿街的建筑物或较醒目地方悬挂节能宣传口号的红布条,节能宣传口号如下:
一、 全民动员,共建节能型社会
二、 依法节能,持续发展
三、 节约能源,从我做起
四、 节能、降耗、减污、增效
五、 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
六、 依靠科技进步,提高能源效率
七、 推广节能灯具,倡导绿色照明
八、 节能需要你我他,节电节油靠大家
九、 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十、 浪费资源、殃及后代,节约资源、造福子孙
十一、发展循环经济,创建和谐社会
市经发局发文公布2005年全市重点用能企业名单
近日,市经发局发出《关于公布2005年全市重点用能企业名单的通知》(厦经能[2005]153号)。公布重点用能单位名单,是加强我市节能管理,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举措。这次公布的重点用能企业名单是以各企业2004年的综合能耗为依据,公布的基准是年综合能耗在3000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共99个企业。
通知要求我市各重点用能企业应建立健全节能管理制度,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先进的技术手段,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节能计划和节能技术进步措施,合理有效地利用能源;应设立能源管理员岗位,能源管理员负责对本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应加大节能技术改造的力度,积极配合我市“百家企业节能工程”的实施,积极推进节能技术进步,切实做好节能技术和节能产品的推广应用,努力降低单位产品能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