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 门 节 能 简 讯
2005年第4期(总第35期)
厦门市节能监测技术服务中心编 2005年5月8日
地址:长青北里112号402 电话:5126891 网址:http://www.xmecc.com
本 期 要 目
※ 我市“百家企业节能工程”开始接受第一批项目申报
※ 第二期企业能源管理员培训圆满结束
※ 10家单位荣获我市2004年度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先进单位称号
※ 2005年度节能监测工作会议召开
※ 国家发改委发出关于能源效率标识制度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
※ 我市召开发展循环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成员会议
我市“百家企业节能工程”开始接受第一批项目申报
由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厦门电业局联合推出的“厦门市百家企业节能工程”自3月19日正式启动以来,取得较好的进展:一是完成了首批30户重点用能企业的走访工作,厦门市节能监测技术服务中心联合厦门利德新公司组织相关的技术人员,到30户试点企业进行实地考察,了解企业节能技改的潜力并进行初步可行性分析,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和政策支持;二是完成了10个节能项目的节能量检测(截止4月底),检测项目涉及注塑机节电器、中央空调模糊控制节电系统、电机节电器、风机节电器、照明节电器等,平均节电率达38.1%,节电效果明显,以上部分项目已进入实施中;三是组织了两期节能培训班(分别在3月份和4月份),共有我市175户重点用能企业的175名企业能源管理员参加了培训,重点培训节能技术、节能政策和节能管理,学员反映良好。
目前,厦门市经发局开始接受第一批项目申报,具体由厦门市节能中心组织实施,相关企业可以到厦门节能公共服务网下载《2005年度厦门市百家企业节能工程项目申报表》,将项目填完后报送市节能中心。
第二期企业能源管理员培训圆满结束
根据《关于举办第二期企业能源管理员培训班的通知》(厦经能函[2005]63号)精神,由厦门经济发展局主办、厦门节能中心承办的第二期企业能源管理员培训班于4月28日圆满结束。
本次培训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提高企业能源管理水平,大力推广节能技术,加快我市资源节约型城市建设的重要举措。培训内容包括节能法律、法规,节能技术标准,我国能源形势及节能技术发展动态,我市节能工作及节能政策,节约能源监测,节能新技术、新产品,企业节能管理等;授课教师有大学教授、节能专家和企业设备部经理等。
培训采取全免费培训的方式,受到企业的热烈欢迎。本期培训历时三天,共有来自我市重点用能企业的70余名能源管理员参加了培训。
为提高培训成效,培训组织单位要求每位参加培训的学员填报一份“企业2005年节能技改意向调查表”和完成一份“培训考核试卷”。培训结束,市经发局将给每位参加培训且经考核合格的学员发放“企业能源管理员培训合格证书”。
10家企业(单位)荣获厦门市2004年度
十佳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先进单位称号
4月15日上午,2004年度全市工业经济表彰会在厦门宾馆明宵厅隆重召开,徐模副市长到会为企业授牌并作了重要讲话。
会上表彰了2004年度十佳工业企业、十佳技术进步先进工业企业及十佳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先进单位。厦门节能中心作为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先进单位受到了市政府的表彰。受表彰的10家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先进单位分别是:
1、柯达(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2、厦门翔鹭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3、厦门东纶织造有限公司
4、厦门厦顺铝箔有限公司
5、厦门华夏国际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6、厦门富士电气化学有限公司
7、厦门市节能监测技术服务中心
8、厦门嵩能粉煤灰开发有限公司
9、大胜窑业建设开发(厦门)有限公司
10、厦门市集美新特建材联合公司
2005年度节能监测工作会议召开
4月20日上午, 2005年度厦门市节能监测工作会议在市政府东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市经发局能源处谢益美处长参加了会议并作了讲话。今年安排监测的厦门华诚实业有限公司等30户重点用能企业的分管领导参加了会议。会议着重就开展监测工作的必要性及企业在监测过程中应当做好的有关配合工作进行了宣贯,同时介绍了今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及“百家企业节能工程”的有关情况。
节能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一项长远的战略方针。为加强对我市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的监督管理,促进合理用能,提高用能单位能源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有关规定,市经发局今年拟对30户重点用能企业的用能设备实施节能监测,具体由厦门市节能监测技术服务中心组织实施。
节能监测分为定期监测和不定期监测,今年确定定期监测的单位30家,监测的项目主要有:工业锅炉、热力输送系统、企业供配电系统、三相异步电动机和监测检查项目。
国家发改委、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发出
关于能源效率标识制度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发出“关于家用电冰箱、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源效率标识制度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环资[2005]505号”)。
通知指出,实施能效标识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节能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是运用市场机制促进企业节能技术进步,不断提高产品能效水平的有效途径;是规范产品市场,创造公平的市场环境的迫切需求;是提高我国用能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积极应对绿色贸易壁垒的客观要求,对提高耗能设备能源效率,提高消费者的节能意识,加快建设节能型社会,缓解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面临的能源约束矛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知要求,各级节能管理部门、质检部门要认真学习《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第71号公告的规定,充分认识实施能效标识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对开展能效标识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广泛开展能效标识宣传,建立健全能效标识备案管理,切实加强能效标识的监督和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质检总局将于2005年上半年组织一次全国性的能效标识国家监督抽查活动。
通知还对能效标识的实施作了一些补充说明。说明的内容包括:无需粘贴能效标识的产品范围;能效标识实施的过渡期;能效标识的检查;国外能效标识使用的问题等。
我市召开发展循环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成员会议
2005年3月26日下午,市发展循环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成员会议在市政府10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有市政府副市长、市发展循环经济领导小组组长徐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领导等,市人大城建环资委主任委员傅子仪到会并讲话。
会议传达了全国、省发展循环经济工作会议的主要精神,市经发局、环保局、科技局领导分别就我市近期循环经济工作开展情况、发展循环经济典型经验及我市循环经济发展现状做了汇报。会议讨论了《厦门市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城市工作意见》、《厦门市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基本内容提纲》,研究了今年我市开展循环经济工作的主要任务和计划,初步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责任分工和近期任务。
傅子仪主任委员在讲话中强调,全国循环经济发展论坛2005年会将于11月份在我市召开,这是一个高层次的会议,一定要举全市之力办好这个会议。他指出,要大力推动循环经济相关政策、法规的出台,促成发展循环经济规划纲要上升到法律层面。
徐模副市长部署了下一阶段的发展循环经济工作并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强调要充分认识我市开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性,准确把握厦门发展循环经济的定位,努力推进循环经济工作在我市广泛深入开展。
领证通知:
第二期企业能源管理员培训的合格证书从5月10日起可以领取,请参加第二期培训的学员尽快到厦门节能中心领证。
另:尚未领取第一期培训合格证书的学员也请尽快来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