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节能简讯
2005年第2期(总第33期)
厦门市节能监测技术服务中心编 200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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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重点用能企业首期能源管理员培训圆满结束
厦门市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员培训第一期培训班于2005年3月10日在厦门经理学院圆满结束,培训历时3天。本次培训由厦门市经济发展局主办,厦门节能中心承办。培训活动得到市财政局的大力支持,财政拨出专款用于培训工作,培训采取脱产全免费培训的方式,共有来自100家企业的103名能源管理员参加。
培训班开学仪式上,市经济发展局许青松副局长对节能的重要性及为什么要举办培训班等有关事项作了重要的讲话。本次培训班邀请国家电网公司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集美大学教授、省节能中心及企业的专家授课,授课老师充分发挥各自的专长,分别讲授了节能的形势、节能法规、节能技术及技术标准等内容。
为提高培训的成效,我们设计了考试试卷和节能技改意向调查表,培训结束,我们对有反馈考试试卷和调查表的学员发放了“能源管理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根据国家节能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用能单位应当开展节能教育,组织有关人员参加节能培训,未经节能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在耗能设备操作岗位上工作。节能培训作为政府推动节能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在我市将得到有效地贯彻落实。开展企业能源管理员培训有利于贯彻落实节能法规政策,有利于推广节能新技术和新产品,有利于普及节能科学知识和节能管理知识,提高企业的能源管理水平,推进我市资源节约工作。今年内我市将继续举办三期能管员培训班,以满足企业对提高能源管理员素质的要求。
“厦门市百家企业节能工程”正式启动
3月19日上午,厦门市经济发展局联合厦门电业局在厦门金雁酒店金鹰厅召开“厦门市百家企业节能工程”启动仪式暨动员会,市计委、建设局、环保局、各区经贸局、重点用能企业主要负责人、相关新闻媒体等共100多人参加了会议。市经发局陈津局长和厦门电业局李明副局长做了动员讲话,启动仪式由市经发局柯继安副局长主持。
“厦门市百家企业节能工程”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通知》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我市今年节能工作的重点之一。组织开展我市“百家企业节能工程”,就是要从技术上、政策上、服务上进行创新,共同推动这100家重点用能单位进行节能技改,通过示范效应,推动全市企业的节能技改工作,这对增强企业市场竞争能力、缓解我市能源紧张状况、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启动仪式上,市节能中心官义高主任介绍了我市节能技改项目导向与系统节能改造方案,厦门利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介绍了“合同能源管理”这一节能管理新机制。会上厦门利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夏新电子、水务集团和厦门电业局还进行了合同能源管理技改项目的签约仪式。
空调冰箱成为能效标识首批家电产品
从3月1日起,中国生产、销售、进口的家用空调和冰箱这两类电器将率先贴上带有“中国能效标识”字样的标签,以标明自己的节能程度。
能效标识是指附在产品或产品最小包装上的一种信息标签。用于表示用能产品的能源效率等级等性能指标,为消费者的购买决策提供必要的信息,以引导和帮助消费者选择能源效率更高的产品。
能效标识应包含以下基本内容:(一)生产者名称或者简称;(二)产品规格型号;(三)能源效率等级;(四)能源消耗量;(五)执行的能源效率国家标准编号。
空调的能效标识主要包括能效比、制冷量(瓦)、输入功率 (瓦 )等;冰箱的能效标识主要包括耗电量 (千瓦·时/24小时 )以及所有类型间室的容积(升):冷藏室容积、冷冻室容积、保鲜室容积等。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环境与资源标准化研究所所长李爱仙说,建立和实施能源效率标识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节能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同时也是提高我国节能产品市场竞争力,积极应对绿色贸易壁垒的客观要求。建立和实施能源效率标识制度,对提高耗能设备能源效率,提高消费者的节能意识,加快建设节能型社会,缓解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面临的能源约束矛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能源效率标识和节能认证标志并不是一个概念。首先,认证标志和能效标识都要满足相关标准的要求,认证产品同时还要满足ISO9000标准的要求;认证标志的产品是能效水平相对较高的产品,而能效标识的产品是达到标准要求的所有产品。其次,认证标志只表明产品达到了规定的标准要求,但不能表明达到的程度,而能效标识可以反映出不同类型、不同品牌产品的能效水平的差异;认证标志的产品可以让消费者放心购买,能效标识的产品便于消费者购买时进行比较。第三,认证标志有统一发行的标志样式,内容完全一致;能效标识则是企业按照统一要求自行印制的,标识的样式一致,但内容各不相同。
可再生能源法:带来新机遇
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可再生能源法》,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冯之浚就出台该法的意义与如何促进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谈了自己的观点。
中国可再生能源潜力巨大
据冯之浚先生介绍,可再生能源是指从自然界获取的、可以再生的非矿石能源,目前主要指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这类能源基本不产生污染和温室气体排放。
据测算,我国今后20至30年内,具备开发利用条件的可再生能源,预计每年可相当于8亿吨标准煤。在风能利用方面,我国2003年就已建成并网风力发电装机容量57万千瓦。全国太阳能热水器使用量和生产量均居世界前列,2003年使用量为5200万平方米,约占世界40%,年产量达1200万平方米。目前生物质能发电装机容量已达200多万千瓦,主要利用蔗渣、稻壳等农业、林业废物和沼气、垃圾发电,而且正在进行从生物质能制取固体、液体燃料的研究和试验。总之,中国可再生能源已具备初步技术与产业基础,为大规模商业化利用创造了发展条件。
对比国外仍有差距
中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虽有进展,但在发展速度和水平上还远低于大多数发达国家,也落后于印度、巴西等发展中国家。特别是过去缺少必要的促进可再生能源利用的法律、法规,缺乏发展目标的规划,相关经济激励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较弱,部分关键技术设备长期依赖进口,尚未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和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局面。
例如保定天威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本是国家计委太阳能产业化示范项目,去年利用外国资金以补偿贸易方式投资4亿元,扩能至年产70兆瓦,规模已居世界第三位,但其90%以上产品出口欧美。这并不是中国不需要太阳能,而是国外有扶持可再生能源使用的法律和优惠政策,从而促进了当地可再生能源市场需求。
发展前景相当可观
冯之浚指出,从目前各地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势头和国家制定的规划目标看,中国在2020年有可能将可再生能源的利用量提高到全国一次能源总消费量的10%。如果国家政策给予有力的支持,在今后的几十年,中国可再生能源事业还可以得到更大的发展,使之真正成为继煤炭、石油、天然气之后重要的替代能源之一,为保障中国能源安全,支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发挥重要的作用。
另外值得指出的是,中国目前约90%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70%的烟尘排放来自石化能源的生产和消费。如果中国在2020年达到国家确定的可再生能源规划目标,将会产生巨大的环境效益。
链 接
《可再生能源法》明确规范了政府和社会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方面的责任与义务,确立了一系列制度和措施,包括中长期总量目标与发展规划,鼓励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和技术开发,支持可再生能源并网,优惠上网电价和全社会分摊费用,设立可再生能源财政专项资金等。在中国能源与环境形势相当严峻的情况下,该法将引导和激励国内外各类经济主体参与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促进可再生能源长期发展,使得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逐步占有重要地位,有效地减缓矿物燃料特别是煤炭带来的环境问题,促进可持续发展。(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经发局陈津局长在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
专题审议会上报告发展循环经济工作
2月23日,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举行“关于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生态保护”专题审议会。陈津局长在会上报告了我市发展循环经济工作情况和下一步主要工作意见。
我市发展循环经济工作的总体意见概括为:“实现一个目标,抓好四项重点工作,落实十六项工作措施”。
一个目标是:力争到2008年建立厦门市比较完善的循环经济政策法规支持体系、技术创新体系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力争重点行业资源利用效率有较大幅度提高,重点领域建立和完善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和机制,全市资源生产率大幅度提高,污染物排放量显著削减。
四项重点工作是:一是大力推进节能降耗,减少自然资源的消耗;二是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从生产和服务的源头减少污染物的产生;三是倡导资源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废弃物最终处置;四是致力发展环保产业,为资源高效利用和资源循环利用提供物质技术保障。
十六项措施是:一是加强对发展循环经济工作组织领导;二是制定和完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政策、法规;三是编制发展循环经济规划;四是完善循环经济型产业园区的规划和开发建设;五是建立有利于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企业组织机制;六是加快以循环经济为主要内容的产业结构调整;七是建立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支撑体系;八是推行清洁生产;九是加强节能节水工作;十是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十一是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十二是建立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循环系统;十三是设立鼓励发展循环经济的专项资金,促成发展基金投入的多元化;十四是组织启动一批循环经济试点,以点带面逐步推进;十五是建立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统计、监测和管理体系;十六是广泛开展循环经济的学习、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全民发展循环经济意识和公众参与水平。
(来源:厦门工业经济网)
政协视点:已无能源可供挥霍
我市是资源缺乏型城市,能源和水资源短缺问题尤为突出,为解决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对能源的需求,市委市政府做了大量的努力,包括投建嵩屿电厂、改造杏林电厂等。但由于 GDP的增长必然伴随着能源需求的增长,如今,我市经济快速增长与能源缺口的矛盾已日益突显,成为制约我市社会经济全面发展的一大问题。 2004年我市GDP880亿元,而耗能总量也由1990年的170万吨标准煤达到了现在的近500万吨标准煤,由能源供应紧张带来的限电直接影响了我市的生产、生活用电。按现有增长趋势,我市2010年GDP要达到2000亿元,若万元GDP能耗没有明显下降,对能源的需求也将增长到近1000万吨标准煤,届时能源供应必将产生更大的缺口。
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市坚持优化产业结构,发展低污染,低能耗,高附加值产业,使得万元GDP能耗逐年递减:从1990年的2.86吨标准煤降到2004年的0.50吨标准煤左右,处于国内先进水平。但反观我市目前万元 GDP能耗仅为0.50吨标准煤的背后,如果剔除如戴尔电脑等大型低能耗、高附加值高科技企业外,我市传统工业企业能耗不容乐观。
市政协委员认为:在《节能法》施行七年多的今天,我市还没有出台实施细则,节能立法和节能普法滞后,节能中心定位尚不明确,节能监督缺位,节能执法工作难以开展;其次,新增项目没有进行节能评估与论证,依然重复“事后治理”的老路,不仅成本高,而且难度大;第三,能源审计工作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 ;四是,政府节能技改政策不到位,忽视了对节能技改的扶持,企业节能技改积极性不高。
湖里区政协委员邱晓龙建议:加强节能的立法工作 、出台相关的促进和鼓励节能的政府政策;强化我市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管理工作,尤其要健全能源管理员制度,使得重点用能企业有人管;设立节能专项资金 ,鼓励和支持我们重大的节能技术 ,节能产品的推广和运用, 奖励节能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加强我市能源审计工作, 能源审计在我市是一个空白,所以这一块我们建议每年抽查10%的重点用能单位进行免费的能源审计。
为了减轻经济增长对资源供给的压力,另有政协委员认为,必须大力发展绿色能源。我市风能 、太阳能 、海洋资源非常丰富 ,但是在开发绿色能源这一块我市还是空白,我们认为应该加大力度 ,加大投入来开发我市绿色能源。
能源短缺、能源消费结构不合理和能源污染等问题给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了极大的压力,人们也已经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国际能源基金会中国首席代表杨富强博士曾指出,仅能源污染一项,每年给中国造成的损失就达1000多亿元。因此如何节约能源、合理使用能源确实到了我们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来源:厦门电视台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