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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节能简讯2004年第3期
转自: 时间:2004-10-18

我市开展资源节约专项检查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组织开展资源节约专项检查的通知》(发改环资〖2004〗1276号)的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资源节约专项检查工作,8月31日,厦门市经发局召开了我市资源节约专项检查动员大会,我市重点用能企业、宾馆、商厦等135家单位的能源管理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重点传达了“关于开展资源节约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并就下阶段的检查工作做了部署。本次会议的召开,正式拉开了我市资源节约专项检查的序幕。
    本次资源节约专项检查是在促进我国经济结构战略重组、产业结构调整、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背景下进行的,也是应对近段时期能源供应持续紧张的重要举措。国务院办公厅于2004年4月1日下发了《关于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04]30号),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采取有效措施,扎扎实实地推进资源节约工作。
    针对我市工业经济结构的特点和实际的用能状况,此次检查的对象主要面向年耗3000吨标准煤以上或年用电量750万千瓦时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大型宾馆、饭店、商厦、写字楼等。检查的内容(能源部分)主要有:
    (1)企业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及其配套法规的情况。
    (2)节能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包括能源计量管理制度、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能源消费统计和报告制度、能源消耗成本管理制度、节能工作责任制、能源管理岗位设立情况、节能奖惩情况及主要用能设备人员持证上岗、培训等情况。
    (3)执行淘汰落后用能设备、产品、工艺情况。
    (4)节约用电管理工作实施情况。
    (5)节能技改及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应用情况。
    (6)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列“节能篇(章)”的情况。
    此次检查要求企业领导亲自负责,认真落实,注重实效,确保检查不走过场,在9月份完成全部的自查并上报自查结果和2003年以来节能工作总结。市经发局将于10、11月份根据自查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抽查,确保本次检查工作能够圆满完成。

重点用能企业应当设置能源管理员岗位

    设立企业能源管理员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二十九条:重点用能单位应当设立能源管理岗位,在具有节能专业知识、实际经验以及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中聘任管理人员,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能源管理员的职责:能源管理人员负责对本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能源管理人员的职责可概括为七个方面:①协助和督促本单位负责人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的能源法律、方针、政策和技术标准;②负责本单位能源管理制度、节能计划、节能技术进步措施、能源消耗定额、节能奖惩办法的制定与执行监督;③负责本单位新增用能项目的合理用能评价,参与本单位增购用能设备的审查;④考核监督本单位能耗定额执行情况,确定节能奖金的使用方案;⑤组织用能分析、节能测试, 协助节能管理工作部门完成节能监测,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⑥开展节能宣传,组织节能培训,进行节能信息交流,积极应用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⑦组织编写并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按照管理节能工作部门的规定定期报告工作。
    能源管理员的职权:能源管理员代表资源节约行政主管部门对其受聘用能单位能源管理工作进行监督,行使以下职权:①监督国家有关能源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技术标准的贯彻执行;②监督检查能源消耗定额执行情况;③协助能源节约监测部门完成对所在单位的能源节约监测任务;对监测发现的问题,监督整改;④负责有关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及有关报表的核实工作。
    能源管理员备案制度:用能单位聘用能源管理人员后,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经过备案这一程序,政府管理节能部门可以对重点用能单位进行监督,了解其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设置了能源管理岗位及合格的人员,这样做有利于建立重点用能单位与管理节能工作部门之间的工作联系,以便更好地推动节能工作。

能源效率标识制度明年3月实施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日前联合制定并发布了《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此《办法》将于2005年3月1日起从冰箱、空调机开始实施,这标志着中国将实施能源效率标识制度。
    《办法》规定,国家发改委、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负责能源效率标识制度的建立并组织实施,对节能潜力大、使用面广的用能产品实行统一的能源效率标识制度。国家制定并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确定统一适用的产品能效标准、实施规则、能源效率标识样式和规格,借鉴国际能源效率标识实施的成功经验,采取强制性能源效率标识制度。凡列入《目录》的产品,应当在产品或者产品最小包装的明显部位标注统一的能源效率标识,并在产品说明书中说明。能源效率标识采取生产者或进口商自我声明、备案、政府有关部门加强监督管理的实施模式。
    能源效率标识是附在产品或产品最小包装上的一种信息标签,用于表示用能产品的能源效率等级等性能指标,为用户和消费者的购买决策提供必要的信息,以引导用户和消费者选择高效节能产品。能源效率标识制度,以其投入少、见效快、对消费者影响大等优点,得到许多国家的认可,取得了明显的节能效益和社会效益。建立和实施能源效率标识制度,对提高耗能设备能源效率,提高消费者的节能意识,加快建设节能型社会,缓解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面临的能源约束矛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冰蓄冷”技改推出新政策

8月24日,市经济发展局转发了《福建省物价局、省经贸委关于推广冰蓄冷空调电价和资金扶持政策的通知》,该通知主要是对今明两年新建和改建项目采用冰蓄冷技术的企业给予资金上的补助,并享受优惠的电价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1、对使用冰蓄冷空调的用户实行特殊的电价政策。大工业和商业用户的冰蓄冷优惠电价和普通用户电价比较如下表所示(单位:分/kWh , 元/kVA):

 

 

大工业电价比较(10kV 两部制)

商业用电比较(10kV 单一制)

普通大工业

大工业冰蓄冷

空调

普通商业

电价

商业冰蓄冷

空调电价

尖峰时段

85.51

51.00

83.00

83.00

高峰时段

75.65

51.00

83.00

83.00

低谷时段

26.35

26.35

83.00

42.70

平时段

51.00

51.00

83.00

83.00

如无新的电价政策出台,该优惠电价将一直执行下去。而且随着社会经济发展,高峰用电紧张和低谷用电过剩的矛盾会日渐突出,峰谷电价差会越拉越大,冰蓄冷空调的用户也将获得更大的收益。

2、对使用冰蓄冷空调的用户执行资金补贴,具体补贴办法如下:

 

新建冰蓄冷空调项目

冰蓄冷空调改造项目

2004年

200元/kVA

500元/kVA

2005年

100元/kVA

300元/kVA

资金补贴政策只适用2004年和2005年的冰蓄冷空调项目,2006年就不再补贴。此外,必须是省电网直供区的用户,同安电力公司供电营业区的用户不享受该资金补助政策。用户空调机房必须具有有独立的供电回路,以便电力部门装设独立电表,对空调用电单独计量,方能享受冰蓄冷空调的优惠电价政策。

《通知》的发布实施,对我市冰蓄冷技术的推广工作无疑是个极大的利好消息。除了《通知》的优惠政策外,我市还有技改和贴息等可以适用的优惠政策。据了解,目前我市在冰蓄冷推广方面的政策扶持力度已经走在全国的前列。本中心从1998年开始,便开始在我市宣传和推广应用冰蓄冷技术,目前,我市在用的冰蓄冷项目已经有6个,占福建省总数的70%左右,但远远落后于浙江、上海、北京等经济发达地区。针对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出现的用电紧张的形势,本中心积极配合经发局能源处,举办冰蓄冷技术讲座、座谈会、培训和现场推广会,并对有改造的潜力的企业专门进行走访,并为东纶织造、太古飞机、京闽中心酒店、宏美电子、ABB华电、福泉钢业等企业以及新建的市府西楼工程制作了冰蓄冷空调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其中,东纶织造公司已经决定在明年新建的厂房中全部采用冰蓄冷空调技术;宏美电子、太古飞机和ABB华电等企业也表示愿意在新建的项目上优先考虑应用这项技术。本中心将抓住《通知》发布实施的契机,继续加强冰蓄冷空调技术的宣传推广力度,以缓解我市电力供应紧张的局面。

节能中心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协助开展资源节约专项检查,建立重点用能单位基础数据库;二是建立我市节能公共服务平台,加大节能宣传力度,节能公共服务平台的内容包括:节能政策及法律法规、节能知识与信息、节能技术服务与推广、节能咨询、节能案例、节能方案设计、节能产品展示和推广、能源统计、重点用能企业、节能常识、节能论坛、节能交流与建议、节能顾问、节能培训、节能投诉等;三是进一步做好节能技术和产品的推广应用工作。节能技术和产品的推广要抓典型、抓重点,要能够产生示范性的作用。像“冰蓄冷”这种较为成熟又能产生明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项目要继续加大推广的力度,而其它的各种节能产品以后可以放到节能公共服务平台上去推广;四是配合市统计局,做好能源统计工作,建立健全能源统计体系;五是加强节能培训工作。要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员及重点用能设备操作人员的节能培训工作;六是做好资源利用协会重新整合换届的准备工作;七是做好聘请节能专家和顾问的前期准备工作。

节能中心领导班子重新调整

    根据2004年7月28日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关于官义高等任职的通知》(厦经干[2004]288号)精神,我中心领导班子调整如下:
    官义高任主任(法定代表人);
    俞才良任副主任;杨相荣任副主任、总工程师。
                                                                    
厦门节能监测技术服务中心
地址:厦门市长青北里112号四楼      邮编:361012
电话:5126891      传真:5126873    E-mail:jnzx@jnzx.org.cn

 

 


(编辑:厦门节能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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